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假冒卷烟跨省卖 黑心烟贩落法网
滕理忠

  本报讯  昨天上午,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透露,犯罪嫌疑人方正明等4人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前,瓯海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横跨福建和温州的特大地下购销假冒卷烟网络,涉案非法经营额达322多万元。
  今年41岁的方正明是福建省云宵县人,2006年下半年开始用假名“方金明”贩卖假冒卷烟。后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温州的烟贩曾某、钟某等人,采取款到发货的形式向曾某等人销售假冒卷烟。而曾某等人再将假烟以低价卖给经营小卖部的郭某、陈某等人,从中牟取暴利。